七届党委第二轮巡察第一、二、三、四巡察组巡察公告
作者: 时间:2021年06月01日 10:15 点击数:
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校党委第一、二、三、四巡察组分别于2021年6月1日至6月18日对安徽农业大学科技处(学报编辑部),招生就业处、校友会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安徽农业大学科技处(学报编辑部),招生就业处、校友会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等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科技处(学报编辑部),招生就业处、校友会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实际,聚焦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巡察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校勤政楼二楼巡察办(225室);
(二)巡察信箱:校勤政楼南门西侧;
(三)电子邮箱:xunchaban@ahau.edu.cn;
(四)专门值班电话:0551—65780415。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6月18日。
根据《中共安徽农业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校党委第一、二、三、四巡察组
2021年6月1日